北京市政府序列外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常见问题解答(第一期)
北京市政府序列外机关
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常见问题解答
(第一期)
自2013年7月18日召开“全市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会议”至今,根据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的反馈,我办将各单位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解答,汇总提供给各单位,方便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参考、交流。近期,我办将继续就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中的重点环节和大家交流。如有问题,各单位可致电联席会议办公室(联系人:吴楠,联系电话:64081208, 15901018390)进行咨询。
为表述方便,我们在解答中将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自查表”简称为“自查表”;将“软件安装管理台账”简称为“台账”。
一、此次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检查范围如何确定?
答:经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版权司请示、确认,此次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检查范围遵循“使用+账目”的原则,不仅限于公务员编制人员,具体说明如下:
(一)针对硬件
本单位内,凡是日常工作中所使用或在本单位资产账目中的计算机、服务器等硬件设备(不区分使用者身份),均在此次检查整改工作范围之内。包括:单位租借或使用办公地点提供的设备;待更换、淘汰、报废的老旧设备等情况。
(二)针对软件
此次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主要检查设备安装的操作系统、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三类,其它专业性软件不做此次检查重点。
二、软件正版化的判断标准是什么?
答:所谓软件采购,实际购买的是使用权。因此,软件正版化实际上就是判断软件是否“有授权”,具体问题包括如下:
1.“有授权”指获得纸质版或电子版授权书(授权类型主要分为场地授权和开放式许可授权两种),或品牌机自带OEM授权(含GML或COA真品证书标签);
2. 1个授权许可(OEM或开放式许可)只允许用于一台计算机,即:授权数量应等于或大于软件安装数量;
3. 办公软件没有OEM版本,因此需要提供开放式许可协议或场地授权协议,软件介质不能作为是否正版的依据;
4. 授权书上信息应与当前安装使用版本一致,或高于安装使用版本,降级使用视为正版,不能安装比授权软件更高级的版本,不能安装“番茄花园”等盗版版本;
5. 从360安全中心官方网站下载的免费版360杀毒软件认定为正版;
6. 个人版软件不能应用于政府机构。
三、此次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责任分工有何要求?
答:为做好此项工作,各单位、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、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及工作部署要求,按照职责划分,相互协调配合,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、圆满完成。具体问题包括如下:
1. 各市级国家机关及区县人民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确定此项工作的主责部门、分管领导及信息报送员;
2. 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,各市级国家机关报表盖章应为本单位公章;各区县政府报表盖章应为区县政府、区县政府办公室或此项工作主责部门公章;
3. 经与市检察院、市法院及各区县沟通协调,规定各区县法院、检察院由各区县负责协调部署此项工作。
四、软件采购方式有哪些?
答:此次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中,针对软件采购方式,我办不做指定及要求,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选择适合的采购方式完成采购即可。特殊情况说明如下:
(一)市级机关
针对政府采购中心(www.bgpc.gov.cn)上没有微软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的问题,我办准备在汇总各单位对微软产品需求的基础上,统一跟厂商进行谈判竞价,故需要各市级机关于2013年8月16日17时前,将对微软产品的需求情况传真(64081992)上报我办(无需求不用上报)。
(二)区县政府
针对区县政府各单位无法在政府采购中心上采购软件的问题,我办准备协调相关部门,以团购方式组织区县政府各单位的采购工作。
(三)特别说明
针对2004年政府统一配发的软件情况,各单位应提供相应统配证明,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,则视为“无授权”,需要重新组织采购,确保软件正版化。
五、软件正版化统计信息报送工作的具体要求有哪些?
答:按时完成报送任务,统计信息真实、准确,不得瞒报、漏报为软件正版化信息报送工作的整体要求,具体问题说明如下:
1. “自查表”中:“编制人数”指本单位内实有在编人数(包括公务员编制及事业编制);“总人数”指“编制人数”加单位外聘人员等人数;操作系统、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栏,需要写明相应软件版本。
2. 各单位因各种原因导致报表内容改变的,需向我办随时上报、更新;
3. 统计信息材料均A4纸打印盖章后报送至我办,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rjzbh@bjppb.gov.cn;
相关报表请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“下载中心”版权管理处中下载,或者从下载资料公共邮箱(账号:rjzbh2013@163.com,密码:rjzbh00)中下载;
六、工作中遇到的其它问题及相关说明。
答:针对前期工作中各单位反应的其它主要问题,进行如下说明:
1. 关于区县政府“序列外”机关范围界定的问题,各区县政府此项工作的主责部门应向区县机构编制部门进行核实、确认;
2. 针对一些单位反应之前做过正版化工作的情况,各单位需提供之前正版化工作的检查结果及相应证明,否则,仍需按照工作安排进行此次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整改工作。
3.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办提供的“台账”,对本单位硬件设备的软件安装管理情况进行详细核查、登记造册,各单位要对“台账”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;“台账”中:“硬件设备编号”指本单位固定资产账目中的固定资产编号;
4. 各单位负责此次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员,应认真学习下载资料公共邮箱(账号:rjzbh2013@163.com,密码:rjzbh00)中的相关材料(特别是“培训PPT”),同时做好相关文件、制度、采购合同、票据、授权书等资料的留存备查。
5. 针对各单位反应的时间紧急、经费紧张问题,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,全力配合、尽力协调,确保我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顺利、圆满完成。
北京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
2013年8月15日
公示公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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